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争先创优、追求卓越,树立优秀典型,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深大校发〔2022〕243号),现启动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优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2022年深圳大学教育学部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学位论文出保密期后列入当年评选范围。
三、评选类型、数量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类型: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百优硕士论文”)。
(二)获奖数量,百优硕士论文全校总数原则上为100篇。
(三)名额分配,根据研究生院的分配,我院各类别推荐名额分别为:学术硕士2篇、专业硕士4篇。
四、评选条件
(一) 学位论文作者若为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若为境外人士,应对华友好。
(二) 学位论文作者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 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确需用其他语言文字撰写的学位论文,须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四) 应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参评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术水平、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答辩情况等给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中明确体现。本次评选中,此项不作强制要求,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时须实行。
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一)尚在涉密期内的学位论文。
(二)在论文评阅中,出现“不同意答辩”意见的。
(三)在正式答辩中未获全票通过的。
(四)在各级单位组织的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存在“不合格”专家意见学位论文的。
(五)学校或学院认为其他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
五、评选标准
(一)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着眼于教育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性,创造性地解决了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能反映作者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基础教育发展,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位论文作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