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教育学部关于评选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05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争先创优、追求卓越,树立优秀典型,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深大校发〔2022243号),现启动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优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2022年深圳大学教育学部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学位论文出保密期后列入当年评选范围。

三、评选类型、数量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类型: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百优硕士论文”)。

(二)获奖数量,百优硕士论文全校总数原则上为100篇。

(三)名额分配,根据研究生院的分配,我院各类别推荐名额分别为:学术硕士2篇、专业硕士4篇。

四、评选条件

(一) 学位论文作者若为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若为境外人士,应对华友好。

(二) 学位论文作者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 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确需用其他语言文字撰写的学位论文,须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四) 应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参评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术水平、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答辩情况等给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中明确体现。本次评选中,此项不作强制要求,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时须实行。

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一)尚在涉密期内的学位论文。

(二)在论文评阅中,出现“不同意答辩”意见的。

(三)在正式答辩中未获全票通过的。

(四)在各级单位组织的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存在“不合格”专家意见学位论文的。

(五)学校或学院认为其他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

五、评选标准

(一)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着眼于教育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性,创造性地解决了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能反映作者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基础教育发展,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位论文作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下一篇:深圳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L6-11层

电话:0755-86938537

邮箱:asnes.nuclear@szu.edu.cn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中国核能与安全高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