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研工作需要,深圳大学中国核能与安全高等研究院面向国内外诚聘博士后多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所介绍
深圳大学中国核能与安全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核高院”)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深圳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共同建立的创新型研究机构,聚焦前沿科技、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核科技创新为发展战略。核高院充分依托中国核工业集团行业龙头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 “双区”优势、深圳大学在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势,以国防工业、核工业 、生态环境领域的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为重点,打造中国核工业集团与深圳市共建的科技创新体系重要载体,建设服务国家国防工业、核工业 、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的高水平开放平台。核高院目前有专职教职工3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特聘教授5人,国家千人1人,杰青1人,预计到2025年,团队教职工总规模将达到80人左右。
二、研究领域及专业需求
核高院计划在以下研究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一)先进核能技术开发:面向第四代核反应堆与系统、多功能微型反应堆、先进核燃料与核材料、海洋与空间核动力系统、等离子体技术与核聚变、核物理理论与前沿研究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
(二)核数字化与系统工程:在核电及核动力装置运行与智能控制、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先进数值仿真技术、先进主控制室、人工智能与核能交叉研究、国防需求咨询与技术论证等方面开展创新研究。
(三)核设施运行状态监测材料与装备:针对核设施运行安全智能化监测能力不足、探测材料无法自主、监测设备亟需国产、信号传输系统维护困难等问题,聚焦核设施运行特征参数测量与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技术、光纤传感技术、无线无源声波检测技术与智能机器人技术的交叉融合,重点研发核设施状态监测的核心材料、智能传感器、监测平台与系统。
(四)辐射防护与核安全:面向人民对生命健康保障的重大关切,在辐射防护材料与装备、核辐射监测与装备、医学辐射防护与剂量、空间辐射防护与抗辐射加固、核应急响应及救援等研究方面领域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解决辐射监测、辐射防护与核应急等方向的关键核心科学问题,研发实用技术和设备装备。
(五)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在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领域开展处置技术与装备研发、乏燃料后处理(包括运输、贮存、铀钚循环等技术)、核安全智能监测关键技术、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等领域进行技术攻关。
(六)放射性同位素与药物研制:面向国家对于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医用标准的钇-90微球药品的制备技术、短半衰期放射性钇-90 、钬-166同位素的研制与生产、硼同位素分离技术及硼中子俘获等放疗相关药物研制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
具有符合上述研究领域学科背景的博士均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核科学与技术(具体方向为核能科学与工程、辐射防护、辐射探测及核电子学、核化工与燃料循环、核医学等)、晶体材料生长(高纯锗晶体生长、无机功能晶体生长等)、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等。
三、应聘条件
(一)根据深圳市政府博士后引进相关规定,报名者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具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基础和科研技能,能独力开展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四)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需求且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五)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包括在职脱产)。
四、聘期待遇
深圳大学(普通)博士后待遇由综合年薪33万加科研绩效组成:
1、学校提供15万左右的基本综合年薪,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申领年限不超过2年。每年根据科研工作成效,由课题组考核并发放科研绩效;
2、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3、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学校政策的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核高院教职工职位;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
6、博士后进站后,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并享受深圳大学为博士后提供的各项福利政策;
7、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五、岗位职责
(一)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相关科研任务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
(二)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效,具体要求参照深圳市和深圳大学有关文件规定;
(三)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根据项目情况和在站期间表现可申请续签。
六、应聘方式
(一)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二)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1.个人简历;
2.学位证明复印件;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信。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L6-1109
联系人:颜老师,电话:18903658108 电子邮箱:qiang_yan@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