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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各单位:

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是更新实验项目与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实验室建设、实践勤俭办学理念和实现实验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规范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我校于2008年启动“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我校实验课程任课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踊跃:2008至2022年共受理申报项目339个,最终立项资助237个项目(含15个推广研制项目),资助金额总计488万余元。依托本项目,我校教师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斩获多个奖项;累计获得全国一等奖2项,全国二等奖4项、全国三等奖4项。我校在上一届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现开始受理2023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项目申请人请于5月12日前向我部递交《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交至汇元楼537,电子版发送至linsh@szu.edu.cn

后续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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